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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:将投资者分类为“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”
发布时间:2016-09-13
中国证监会今日发布《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》(征求意见)。对投资者进行分类、建立统一而又分层的投资者分类制度;确立层层把关、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;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;突出对违规机构或个人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。
在投资者分类方面,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。专业投资者除了机构投资者以外,还包括“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,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”的自然人等。
海通证券副总裁、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在接受《经济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《办法》是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、完善基础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。“同时,要强化券商等经营机构适当性义务,以客户利益为先,要为客户的最佳利益着想。”李迅雷说。
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《经济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确立层层把关、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,是经营机构“产品尽职调查”职责的重要内容,也是实现投资者与金融产品适当性匹配的前提之一。(据 16-9-10 中国经济网)